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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电子职业中专招标公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880 更新时间:2015/7/17 9:49:31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建信招[2015]第24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福州电子职业中专学校校园路面沉降、消防管断裂修复(三期)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福州电子职业中专学校 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福州电子职业中专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晋安区鼓山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745109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校园路面沉降修复、消防管断裂修复:1、路面沉降修复;2、消防管断裂修复;3、教学楼屋面变形缝修复;4、教学楼及宿舍走廊及阳台栏杆油漆刷新。具体范围详见建施01总平面图、道路构造大样图中设计说明及业主联系单   

2.4. 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翰林(福建)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2.6.4.监理单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二级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具备临时执业证书的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要求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 要求投标人递交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5717日至20157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发售),每天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300分至5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 福州市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每份售价300元,均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州电子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 福州市  

电话:  13705948380  

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层  

电话:0591-83706268传真:0591-83706622  

联系人: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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